警 衛 安 全 管 理 工 作 重 點
(一)門禁管制:
*(嚴格執行大門前進出空間車輛禁空管制)
1.住戶憑電腦鎖卡片進出社區。
2.訪客或外來辦事人員按規定辦理會客手續。
3.物(貨)品運出查驗放行。
4.裝璜施工人員及施工時間之管制。
5.禁止義賣、勸募、傳教、推銷等人員進入。
6.對易燃、易爆物品之檢查管制。
7.對具有危險性化學物品查驗管制。
8.掛號信件、包裏之代收及招領。
9.全天候監視社區內外動態。
10.緊急狀況之應變處置。
(二)地下室停車場車輛進出管制:
*(交通指揮時應配戴反光背心、指揮棒、口哨)
*(車道口禁止行人逗留、小孩嬉戲)
*(嚴格執行無車證禁止進入地下室停車場)
1.停車場車道出入口車輛進出管制。
2.尖峰時段車輛進出交通指揮、疏導。